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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土地管理,保护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及他项权属进行地籍调查和测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测量的范围和对象
调查和测量的范围:市区(含洲心、横荷、东城、凤城)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约90平方公里。
调查和测量的对象:在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区约90平方公里的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(包括港澳台同胞、华侨)以及农、林、牧、渔场、部队、水电等部门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、使用权及他项权属。
二、调查和测量的时间
2006年3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。
三、组织实施
本次地籍调查和测量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。
地籍调查和测量工作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、技术要求高,希望各土地权属人及市区规划建设区各级、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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